東南網3月30日訊(本網記者 張立慶)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2020年,福建省生態環境部門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導向,嚴格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持續推進解決百姓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流域執法改革、信訪投訴機制改革、親清服務、信用評價等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得到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國家部委肯定并向全國推廣。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執法大練兵福建省取得優異成績,位居全國前列。 2020年全省共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2294起,共處罰款1.83億元,辦理《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596起,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47起。聯合省公安廳、省檢察院開展危廢專項行動,同步編制印發《涉危險廢物現場執法檢查工作指引》,指導各地依法嚴厲打擊涉危廢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移送涉危廢犯罪案件18起。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會商、點穴排查、聯動執法、聯動監測等機制,推動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統一監管和綜合治理,持續開展溯源排查整治,發現交辦各類生態環境問題255項,督促屬地完成整改132項,2020年,九龍江流域國省控斷面水質達標率100%。 出臺改革實施意見及信訪投訴辦理規則、有獎舉報、整治指南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成立百姓身邊生態環境問題處理中心,對群眾反復投訴問題組織省級現場核查督導173個,平臺督辦31起,掛牌督辦15起。提前半年完成全省217個“千噸萬人”和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144個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基本實現飲用水安全“六個100%”工作目標。 出臺《福建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將1469家守法企業納入正面清單,減少或免予現場檢查,審慎運用行政處罰手段,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通過“非現場執法”檢查4022家次,減免處罰8家次。 今年以來,全省共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477起,共處罰款4304.81萬元,辦理《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79起,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4起。 下一步,福建省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持續推進水源地整治,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大涉固廢(土壤)污染執法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解決突出問題為導向,抓好信訪問題整治,強化建設項目監管,深化“兩法”銜接機制,嚴格生態環境執法監管;以提高執法效能為重點,強化執法信息化管理,豐富“非現場”執法監管手段,健全環保網格化監管體系,創新優化執法監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