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11月16日電 據中國駐捷克共和國大使館網站消息,為方便有緊急、特殊需要的申請人辦理領事證件業務,駐捷克使館將自11月23日起試行以“不見面”方式辦理認證業務。具體細則如下: 一、受理范圍:認證業務 請注意:申請人必須在捷克境內。必要時,使館將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進行核實。 二、 辦理流程 郵件預約(準備材料)→材料預審(按需視頻)→轉賬繳費→郵寄材料→回郵。 (一)郵件預約(準備材料) 請申請人根據使館官網關于認證材料要求,如實、完整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申請表》,將申請表打印、簽字并掃描,連同其他材料作為附件一次性發送郵件至konzularniodd@seznam.cz,郵件主題標注為:申請人姓名+擬預約日期+認證事由。 預審材料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申請表》(申請日期暫不填寫); 2.經捷克外交部領事司認證過的文書; 3.申請人的有效護照及有效居留復印件; 4.代理他人申請文書認證需提供被代理人的委托書及被代理人的護照和有效居留復印件;為公司辦理有關文書認證需提供經公證的公司法人授權書;代理未成年人申請文書認證需提供未成年人的出生紙、未成年人父母的授權書和結婚證; 5.《郵寄委托書》。 上述材料:第1、5項在使館網站下載,第2-4項由個人自行準備。 (二)材料預審(按需視頻) 使館工作人員將對通過郵件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視情要求增補材料,視情要求與申請人進行視頻見面(請預先下載并安裝微信程序。添加使館微信號時請注明申請人姓名+不見面辦理認證,審核完成后請及時刪除。微信僅用于視頻審核,不接受業務咨詢)。預審合格后,使館工作人員將通過郵件通知申請人郵寄材料。 (三)轉賬繳費 使館工作人員預審認為合格后,將取證單通過郵件發送給申請人。申請人根據取證單上受理日期填寫所有申請材料日期,并通過銀行繳費或銀行轉賬方式,將辦證費用匯入使館賬戶。轉賬時請務必注明申請人姓名和取證單號。 (四)郵寄材料 完成轉賬后,申請人需在取證單受理日期前將已預審材料及工作人員要求的其他材料,按郵寄材料清單順序放置在一個可封口的塑料夾內,以快遞或掛號信方式寄至使館領事部(請自行支付郵寄費用),信封上請注明“申請人姓名+取證單受理日期+認證”字樣。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將暫緩受理。 駐捷克使館提醒,請務必選擇掛號信等可追蹤的方式郵寄。請估算郵寄時長,確保在取證單受理日期前將上述材料寄到使館。使館將根據預約時間按序辦理。 郵寄材料清單: 1.《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申請表》(日期請填寫取證單上開具的受理日期); 2.經捷克外交部領事司認證過的文書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的有效護照及有效居留復印件; 4.代理他人申請文書認證需提供被代理人的委托書及被代理人的護照和有效居留復印件;為公司辦理有關文書認證需提供經公證的公司法人授權書;代理未成年人申請文書認證需提供未成年人的出生紙、未成年人父母的授權書和結婚證; 5.銀行繳費單或銀行轉賬憑證原件; 6.貼足郵資(請自行咨詢郵局)并寫好本人收件地址、姓名的回郵掛號信封和填寫完整的掛號信申請單; 7.《郵寄委托書》。 上述材料:第1、7項在使館網站下載,第2-6項由個人自行準備,其中第5項辦理銀行繳費時索取。 (五)回郵 認證文件制作完成后,使館將使用申請人提供的回郵信封把文件回郵給申請人。自使館通知的預約日期開始30天后,如仍未收到,請發郵件至konzularniodd@seznam.cz查詢辦證進度(請勿頻繁發送查詢郵件)。郵件主題請注明:認證查詢+申請人姓名+取證單受理日期+回郵收件人姓名+聯系電話。如申請人為張三,取證單受理日期為12月21日,回郵收件人為李四,應注明:認證查詢+張三+1221+李四+611111111。 如回郵投遞失敗,郵局會將材料退還使館。使館將與申請人聯絡并指導申請人再次申辦回郵。 三、辦理周期及有關說明 (一)鑒于“不見面”方式辦證環節多、耗時較長,無法確保15個工作日取件。預計自預約之日起30天可收到回郵材料。 (二)使館領事部將在完成領事證件業務制作后進行郵寄。申請人應清晰地了解回郵期間可能發生丟失、毀損、延遲到達等風險,并自行與郵局索賠。 (三)因受疫情影響,使館領事部自4月8日起暫停對外辦公。請關注使館官網和平安捷克微信公眾號,及時了解使館最新動態。如有緊急特殊情況需要辦理領事證件業務,請發送郵件至konzularniodd@seznam.cz,充分說明需要辦理原因,郵件主題標注為:辦理人姓名+辦理業務名稱+緊急辦證原因。使館將根據需要,視情提供必要協助。 (四)中國駐捷克大使館業務咨詢電話:+420-233028898,接聽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如遇忙音或無人接聽,請稍后再撥打)。咨詢郵箱:konzularniodd@seznam.c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