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留學人員可申報生活津貼 海西晨報訊(記者 林妙紅)高層次留學人員可開始申報生活津貼了。近日,廈門市人社局發布《關于開展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生活津貼申報工作的通知》,2020年上半年高層次留學人員生活津貼新增和續發可開始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7月22日。 生活津貼的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2000元,發放期限最長為五年,期滿自行終止。對于非全職在廈門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員,五年內按實際在廈工作月份發放。 本次可申報的對象分為新增申報對象和須發申報對象。新增申報對象為引進到廈門轄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市(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非創業)且2019年度或2020年度獲認定的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續發申報對象為已獲批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生活津貼且在續發期內的留學人員。申報可全程網辦,用人單位需登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xm.gov.cn/)網上辦事—單位平臺登錄—人事人才—留學人才業務選項進行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