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12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陳挺) 近日,記者從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了解到,自2020年10月1日起,廈門市不動產登記將不再收取婚姻狀況證明。 為推行不動產實名登記工作,維護不動產登記簿公信力,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廈門市進一步精簡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中婚姻狀況證明,屆時,不動產登記簿記載權利人處分不動產時,登記機構只需核驗申請人與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是否一致,不再核驗申請人的婚姻狀況,不再收取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此舉措不包含夫妻之間增減、變更登記權利人,以及處分以夫妻資格取得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統建房、房改安置房、危改安置房,落實華僑政策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這幾種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