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1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肖榕) 11日,廈門市全民健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體育賽事活動和線下培訓等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廈門市全民健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針對體育賽事和線下培訓的場地要求、注意事項、人員密度等方面進行詳細闡述。 《意見》對恢復舉辦體育賽事活動要求:如項目需在室內舉辦的,須選擇自然通風條件良好的場地;應避免舉辦中高強度、持續時間長、心肺負擔大的體育賽事活動;體育賽事活動的單一場次參加人員(含觀賽人員,下同)不得超過400人,活動區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員密度應控制在50人以下;有氧呼吸較多的動態體育賽事活動,應注意防范戴口罩進行運動的風險,鼓勵進一步降低活動區域的人員密度,科學佩戴口罩;參加人員必須測量體溫,嚴格落實人員信息登記,并運用“健康碼”進行防疫健康信息查驗,拒絕非“綠碼”人員和不配合查驗人員進入活動現場。 此外,此前實現對公眾開放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也將恢復開放。《意見》提出,原則上中學體育場地設施5月12日前須全部恢復開放,小學體育場地設施恢復開放時間不得晚于5月22日。進場人員必須測量體溫,并運用“健康碼”進行防疫健康信息查驗,拒絕非“綠碼”人員和不配合查驗人員進入校園。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應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彈性調整每日的入場人數,原則上入場人數控制在實際滿負荷人數的2/3。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入口應設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告知和引導健身人員或候場人員各自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離。 《意見》規定,準備恢復舉辦的體育線下培訓需要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并經各區體育主管部門備案確認,并遵循相應的防疫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