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20日) 福州市本級 (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 晉安區、馬尾區) 通過系統直連方式申請的 不動產抵押權登記 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事項 準予登記的 原則上只頒發 電子版《不動產登記證明》 不再頒發紙質版 《不動產登記證明》 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的申請和頒發 自2020年4月20日起,通過系統直連方式申請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事項,準予登記的,原則上只頒發電子版《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再頒發紙質版《不動產登記證明》。 二、《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的效力 通過系統直連辦理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頒發的電子版《不動產登記證明》,與紙質版《不動產登記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為法定辦事依據和歸檔材料。 三、《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的查看和下載 已與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金融機構可利用授權賬號通過系統直連方式實時查看、核驗、下載2020年4月20日后受理辦結的《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