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3月19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鐵國)為減輕企業負擔,市醫保局在前期對困難企業實施緩繳政策的基礎上,近日再次出臺階段性減半征收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新政,預計每月可為全市企業減負1.68億元。 根據市醫保局會同市財政局、稅務局聯合印發的通知,決定對福州市企業單位繳費的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統一減按4.35%比例征收(原征收單位部分比例為8.7%),減征期限為2月至6月。享受減征政策后,受疫情影響導致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仍無力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向醫保部門提出緩繳申請,緩繳期限不超過疫情解除后3個月,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 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實施階段性減征和緩繳期間,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職工醫保參保繳費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義務(個人部分征收比例為2%),參保職工個人待遇保持不變,個人權益不受影響,有力保障企業職工安心復產復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