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將車停消防車通道的經歷?如果有,趕緊把這壞毛病改了。 即日起至4月底,鼓樓區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整治。今天有11人因在消防車通道停車,收到消防部門的“罰單”。 17日上午,福州市鼓樓消防救援大隊聯合鼓樓交警大隊、轄區派出所以及街道、社區,對五鳳蘭庭小區內占用消防車通道停車亂象,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您好,您是閩A6303S的車主嗎?您的車輛占用了小區消防車通道,請您馬上來將車挪走。”在五鳳蘭庭二期東側,一部車牌為閩A6303S的白色小車擠占了整條消防車通道,該通道本身就不寬,車輛占用后兩邊各留下的寬度僅一米。交警立即通過警務通查到該車車主的聯系方式,通知其馬上來挪車。 車主到場后表示,自己不知道此處是消防車通道不能停車,消防執法人員向其闡述了《消防法》相關規定,以及這種違法行為可能帶來的危害,并開具《占用消防車通道違法停車提示單》予以警告。 隨后執法人員又來到五鳳蘭庭三期,該小區的地庫入口邊赫然掛有“消防通道 禁止停車”的標識牌,地面上還畫了黃網線,可仍然有三部車停在這里。 社區工作人員很快通知車主來現場挪車,一位女車主很不解的問:“這里很寬,我車停這旁邊車輛也能通過,為什么不行呢?”消防執法人員向其耐心解釋道, 消防車通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米,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的要求。女車主聽后表示理解,在接過違法停車提示單后,表示今后不會再犯。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不少人都居家辦公,小區內的停車位越發緊張。五鳳街道蘭庭社區書記張雪芳介紹,某些業主不顧消防車通道上的警示,將車停在通道內。前兩年該社區曾發生一起單元房火災,正是因為消防車通道被擠占,延誤了滅火時機,導致該單元房上下兩層都遭了殃。 據鼓樓區消防救援大隊陳舒參謀介紹,即日起至4月底,鼓樓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鼓樓交警大隊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聯合整治行動。 檢查內容: 1、檢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閉寫字樓、綜合體以及住宅小區連接消防車通道的公共道路;其他用于公眾通行的市政道路上的違法停車行為;可能妨礙消防救援工作的擅自設置停車泊位的行為。 2、檢查寫字樓、綜合體以及住宅小區內部是否存在未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進行劃線標識,未設置警示標識、標牌的行為。 3、檢查寫字樓、綜合體以及住宅小區內部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行為。 查處措施: 1、對單位(包含物業管理單位)未履行消防車道集中劃線、警示標識標牌設置的,界定為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據《消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 2、對單位(包含物業管理單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情況的(如消防車通道上設置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未實施制止等),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責令其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3、對個人違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包括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妨礙消防車通行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責令改正,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發生火情時,可以采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代履行措施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和個人誠信記錄。阻礙有關人員執行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消防車通道被堵的慘痛案例 1、消防車通道被堵眾人合力抬車讓路 2020年1月1日,重慶市渝北區一高層住宅樓發生火災,樓房外立面火勢燃及20余層。而小區消防車通道卻被隔離樁、轎車等占用,導致消防車進不來。附近市民看著火越燒越大,合力掀翻堵路車輛,給消防車讓路。 2、堵塞消防通道車主被行政拘留 2019年11月15日,江西宜春一處民房發生火災。趕來救火的消防員被一輛轎車堵在消防車通道上。所幸,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車主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消防車通道是真正的“生命通道”,水火無情,火災一旦來臨,平時不起眼的消防車通道,容不得0.1米的堵塞! (記者 包華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