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審批服務事項 方便企業群眾辦事 廈門公布38項審批服務事項下放目錄,另49項由實行垂直管理的相應市直單位公布 下放事項在哪辦? 所下放事項應納入區級行政服務中心、分中心、管委會辦事大廳等集中辦理。 下放單位做什么? 應落實“誰下放、誰指導”工作,制定具體可操作的銜接落實方案。 承接單位怎么做? 要做好人員、技術、設備對接,更新和公布辦事指南,精簡材料、優化流程、提升服務。 廈門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翁華鴻)近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發出了《關于公布審批服務事項下放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貫徹落實“強區放權”和“島內大提升,島外大發展”的決策部署,增強區級發展活力,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服務大招商大發展,此次將市審批服務事項下放目錄共38項予以公布,另49項由實行垂直管理的相應市直單位予以公布。 記者從《廈門市審批服務事項下放目錄》中看到,目錄中逐條列出38項審批服務事項的名稱、子項名稱、現實施主體、承接單位、事項類別、下放方式等。其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待取得商務部授權后,市商務局全部下放到區商務局;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延期等,由市市政園林局全部下放到區市政園林局、海滄區建設局;建筑物、住宅區名稱命名、更名的備案,由市民政局部分下放區民政局,按屬地辦理;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聘任管理,由市人社局全部下放市屬事業單位各主管局;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信息備案,市市場監管局全部下放區市場監管局等。 根據《通知》,所下放事項應納入區級行政服務中心、分中心、管委會辦事大廳等集中辦理;下放單位應落實“誰下放、誰指導”工作,制定具體可操作的銜接落實方案。承接單位要加強相關業務學習,做好人員、技術、設備等對接,更新和公布辦事指南;承接單位要加強宣傳解讀,進一步精簡材料、優化流程、提升服務,大力推行不見面審批,不斷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