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代開藥 在線就能辦 市醫保部門再添多項便民舉措 “委托代開藥”線上辦理流程 1、關注“廈門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 2、打開服務大廳后點擊“立即綁定” 3、點擊“全部”,在“我要辦”找到“委托代開藥”功能發起申請 4、填寫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支持2位代理人),隨后發起代理人身份校驗,點擊提交申請后,線上的代開藥申請立即生效 5、閱讀代開藥相關須知后,填寫申請人相應的基本資料、申請原因 廈門日報訊(記者 劉蓉)近日,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市醫保部門的線上“委托代開藥”功能正式上線,將原來的線下登記改為線上辦理,代辦人可在家辦理代開藥登記,幫家中臥病在床、行動不便的老人等代為開藥,減少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傳播的安全風險。同時,醫保部門打通與衛健部門的信息通道,代辦人只需要在“廈門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線上登記“委托代開藥”之后,便可通過“廈門i健康”微信公眾號為委托人代辦慢病續方。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醫保部門組織骨干技術人員,集中攻關研發線上“委托代開藥”功能。 具體來說,參保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本人或監護人可委托一至兩名代理人進行門診代配藥,所配藥品限于治療經臨床醫師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治療方案確定的慢性病、精神病,委托長期有效: 1.因殘疾、癱瘓等原因行動不便的參保人; 2.年齡超過75周歲,行動不便的參保人; 3.患有精神類疾病、且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參保人; 4.未成年人。 另外,參保人因外傷等原因造成行動不便的,其本人或監護人可以委托一至兩名代理人辦理不超過三個月的短期門診委托代配藥,所配藥品范圍不限。 哪些人可以成為代理人?市醫保部門介紹,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且是參保人或監護人的直系親屬或近親屬,而且,一個代理人名下不得登記超過兩名門診委托代配藥的參保人。 【相關鏈接】 醫保健康賬戶 購買疫情防控物品 按醫保年度核算 疫情防控期間,市醫保部門取消參保人使用醫保健康賬戶資金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及疫情防控物品的月累計限額(300元),按醫保年度核算。 醫用口罩、體溫計、醫用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品均屬于醫保健康賬戶資金支付范圍。參保人可使用手機憑醫保電子支付憑證支付,減少接觸。 定點醫藥機構 醫保實名申報業務 可“不見面”辦理 醫保服務人員新增、變更信息時,可通過新增的證照上傳功能,線上申報,無需現場遞交材料;疫情防控期間,醫保醫師如果需要臨時跨醫院、跨科室支援救治的,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在保留其原科室服務權限的基礎上,增加其支援科室的醫保服務權限;如有機構、科室需要實名申報的,定點醫藥機構可先行通過電子郵箱發送相關材料,事后郵寄等方式補交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