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了切實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文件精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近日發(fā)出通知,公布了我市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3處萬畝海堤(圍墾)、10座大中型水庫和3座市直管小(1)型水庫的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各縣(區(qū)、管委會)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為:仙游縣,陳國成;荔城區(qū),陳紫福;城廂區(qū),郭國輝;涵江區(qū),朱建華;秀嶼區(qū),曾金清;湄洲島管委會,葉遠飛;北岸管委會,姚麗玉。 大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為:東圳水庫,傅冬陽;東方紅水庫,陳志強;后溪水庫,陳楓;金鐘水庫,吳國順;古洋水庫,吳蘭芳;東溪水庫,吳蘭芳;蔣隔水庫,林建偉;溪尾水庫,戴華挺;塘西水庫,鄭文爐;雙溪口水庫,黃文塔。 萬畝海堤(圍墾)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為:南北洋海堤,陳惠黔;后海圍墾,鄭瑞錦;勝利海堤,胡國防。 市直管小(1)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為:紅山水庫,鄭金寨;沁后水庫,黃建東;外度水庫,連敬慰。 通知要求,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切實履行防汛抗旱職責,迅速上崗到位,熟悉預案內容和工程情況,督促各項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實,保障防汛安全和供水安全,努力維護社會的安定、穩(wěn)定。要嚴肅防汛抗旱工作紀律,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損失的防汛抗旱責任人,要按《防洪法》、《抗旱條例》法規(guī)等,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結合實際,逐級、逐部門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向社會通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