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陳薇)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2019年寧德公積金新政出爐,3月15日起實施。新政涉及差別化公積金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等多方面。 變化一:即提即貸 過去,提取公積金后要間隔滿6個月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新政實行“即提即貸”,即提取過公積金的也可以馬上申請公積金貸款。 變化二:貸款額度與賬戶余額掛鉤 過去,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月總收入的50%”的規定測算貸款額度;根據省住建廳要求,住房公積金新系統上線后,在保持原規定不變的情況下執行新系統的貸款額度計算方式。 具體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職工夫妻雙方貸款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2+職工夫妻雙方貸款申請之日至退休之日預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之和×流動性調節系數。流動性調節系數采取分階段動態調控:當資金使用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75%-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1;當資金使用率連續3個月未超過7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1.2;當資金使用率連續3個月超過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0.8。 例如,李雷購買了一套住房想申請公積金貸款,李雷還沒有結婚。他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余額有7萬元,每月繳存1000元,距離退休還有290個月,那么李雷能夠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情況1:李雷沒有提取公積金,貸款額度=70000元×2+1000元×290×當前流動性系數0.8=37.2萬元。當前,我市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故李雷最高可貸35萬元。 情況2:李雷因購房提取公積金,賬戶僅保留一個月繳存額,立即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1000元×2+1000元×290×當前流動性系數0.8=23.4萬元。故李雷最高可貸23.4萬元。 變化三:不再按同一城區認定貸款次數 過去,按照每個縣(市)各為一個城區認定公積金貸款次數;新政調整為按全市范圍認定公積金貸款次數。 ? 職工家庭在本市第一次(不含信用擔保貸款,下同)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一套(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查詢證明》載明的住房套數,下同)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在本市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在本市第三次(及以上)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三套住房的,不予貸款。 變化四:省內異地購買二手房不再隨便取 為防范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購買位于省內(不含寧德市行政區域內)的二手房,要持有該房屋產權滿半年后才能提取公積金。持有房屋產權滿半年是從該房屋“不動產權證書”載注日期開始計算。為保障正常購房職工的利益,職工提供本人(或配偶)購房所在地戶籍證明或正常12個月以上的公積金(或社保)證明的,可不受以上半年條件的限制。 變化五:暫停辦理異地貸款和“商轉公”貸款 我市公積金資金使用率已連續6個月超過95%的警戒線,處于高位運行狀態。截至2019年1月底,我市公積金資金使用率高達99.92%,可用于發放貸款的資金日趨緊張,資金流動性不足問題凸顯。新政暫停異地貸款和“商轉公”貸款,將緩解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供需矛盾,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待資金使用率連續3個月低于90%時再恢復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