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林珺) 1月8日,市機關社保中心發出通知,從今年1月起,機關事業參保單位必須在機關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業務期內辦結完所有的征收業務后,于每月6日至18日間一次性向東僑稅務部門申報當月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繳費。 因稅務部門每月繳費申報期定為每月6日至18日,為確保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含職業年金)征管職責劃轉工作順利開展,我市機關社保機構的征收業務期將統一為每月11日至次月5日辦理所有參保單位次月的業務申報,每月6日至9日不受理業務,其間生成補收和退費的征繳計劃,10日進行征收業務的過月處理操作。 今年1月起,機關事業參保單位必須在機關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業務期內辦結完所有的征收業務后,于每月6日至18日間一次性向東僑稅務部門申報當月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繳費。存在補收和退費的參保單位,應于每月10日至18日期間向稅務部門申報相關手續。有新增退休人員的參保單位,應于每月15日前到稅務部門申報繳費手續,以保證待遇核定時在職繳費足額征繳到位。 根據與稅務部門的商定,機關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的業務為: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參保登記,包括辦理單位參保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等;辦理人員增減變動,具體包括參保登記、變更登記、終止登記等;負責參保單位及個人2018年12月31日前(含)的退費、繳費基數核定和差額補繳;負責特殊繳費申報(實際繳費年限補繳、補足15年補繳、職業年金做實、個人補記職業年金等);負責參保個人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基金轉移業務。稅務部門辦理的業務為:每年繳費基數的調整以及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的征收。 市機關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提醒,原機關事業社保個繳窗口的靈活就業人員,2019年繳費辦理為:持上一年度的個人工資審批材料,到稅務部門申報窗口申報年度繳費基數,并繳納當年度養老保險費及職業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