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1日訊(福建日報通訊員 盧麗娟)近日,平和縣推出漳州市第一份《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合作協議》。平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和支公司達成戰略合作,統一為平和縣轄區內256個建制村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提高,農村集體聚餐已成為常態。平和縣一方面制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強化食品安全預警及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每個行政村(居委會)設立1名食品安全協管員,確保全縣轄區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一方面推出全縣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以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減小食品安全風險。 今后,平和縣農村集體聚餐(指農村地區舉辦的50人以上的各種宴席)除營業餐館(飯店、酒樓)外,若發生保險責任事故,理賠時按照食品安全責任險標準提供理賠材料,全年累計責任限額100萬元;每次事故責任限額5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5萬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5萬元,每次事故每人醫療費用限額1萬元,每次事故醫療費用絕對免賠額300元或5%,二者以高為準。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須經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及以上的醫療機構)出具疾病診斷證明,確認是由本次聚餐活動中食用被保險人提供的食品而發生的食物中毒或其他急性食源性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