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印發的《寧德市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工作實施方案》中指出,寧德市已建立起覆蓋學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學前教育資助、義務教育資助、普通高中教育資助、中職教育資助、少數民族學生資助、高等教育資助等。 學前教育: 困難家庭每年資助2000元 寧德市對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小學附設園、班和特殊教育學校學前班)及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幼兒園(不包括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實施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制度。全市平均資助動態比例原則上按在園幼兒人數的3%左右確定。 資助標準分為兩檔:一檔是對建檔立卡幼兒、低保家庭(含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幼兒、孤兒或殘疾幼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予以資助;二檔是對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標準予以資助。 義務教育: 小學每年補助生活費1000元 寧德市對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兩免一補”資助政策: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和初中)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建檔立卡和低保家庭經濟困難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進行營養餐補助;同時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各縣(市、區)地方政府可根據地方情況在省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補助標準,推進“營養改善計劃”。 高中教育: 農村特困生每年補助3000元 “普通高中教育學生資助”指以政府為主導,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免學費為主體,學校減免學費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適用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普通高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 其中,對全市在校生總數10%左右動態比例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金制度,分兩個檔次進行補助:第一檔包含建檔立卡對象、孤兒、殘疾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烈士子女或優撫對象子女、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按每年每生3000元標準補助;第二檔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每年每生1700元標準補助。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對象、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實行“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政策。 中職教育: 每生每年資助2000元 中職教育學生資助政策是以國家免學費、國家助學金為主,學校獎學金和頂崗實習及社會資助等為補充的學生資助制度,適用于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設立,實施全日制中等學歷教育的公辦和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成人中專、高等院校附屬的中專部等)。 其中,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實行中職免學費政策。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10%左右動態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國家助學金制度,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予以資助,主要用于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的開支。 少數民族教育: 高中生每年補助1600元 對獨立設置民族中學和普通中學民族班少數民族學生實行國家助學金制度:高中學生每生每年補助1600元,初中學生每生每年補助1000元。 高等教育: 每年可申請8000元助學貸款 高校教育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地方高校應征入伍學費補償貸款代償、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師范生免費教育、勤工助學、畢業生求職創業補助等內容,適用于經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在校生約3%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5000元標準予以補助。 國家助學金對約占在校生20%左右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金政策,主要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資助標準分為二檔:對在校生5%左右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補助4000元,15%左右的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補助25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用于支付高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在校期間財政全額貼息的銀行信用貸款,貸款額度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貸款最長期限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為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建檔立卡、城鄉低保、殘疾、已獲國家助學貸款以及特困人員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每人2000元。 (寧德晚報記者 孫麗晶) |